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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
作者:  2022-10-06 09:58:12
  

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

(鲁工美党办字〔2020〕4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全国学联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工作现状,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生会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和“三统一”的基本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着力扩大广大同学对学生会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加强章程和制度建设,理顺团学组织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对照党的期望、团的要求和学生需求,着力解决改善目前存在的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方法、学生干部产生机制和作风建设等方面问题,大胆探索,勇于革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使得目前学生会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较短时间内有明显改进。

职能作用更加明确。通过改革,积极争取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支持,使我校各级学生会地位得到加强,工作自主性、规范性增强,联系、代表、服务同学和维护同学权益的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显著提升。

代表性更加广泛。通过改革,进一步扩大学生会组织的代表性,规范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真正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学生干部;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队伍作风更加严实。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级学生会学生干部产生方式,改进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工作效能更加彰显。通过改革,理顺我校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规范健全我校学生会机构设置,减少层次、提升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避免“行政化”倾向;推动各级学生会组织进一步完善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改革举措

(一)明晰学生会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

1.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学生会组织是党领导下、团指导下的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均归口同级团组织管理。我校各级学生会需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校学生会须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校学生社团工作,兼任社团联合会的主要负责人。

2.强化学生会组织职责。将学生会组织的职能定位和学生代表大会功能写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章程》,切实发挥学生会组织在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二)优化学生会组织体系

3.优化工作格局。切实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校学生会对院学生会的指导职责,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校学生会对院学生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建立健全校学生会每年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全部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的制度;建立完善校学生会对院学生会工作的考核机制。

(三)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4.组织各级学生会定期、规范召开代表大会。其主要任务是: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制定及修订组织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5.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不超过两年,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扩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大会代表经班级、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

6.探索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简称“常代会”),常代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常代会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常任代表由各院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产生。

(四)精简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

7.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按照扁平化方式改革职能部门设置,减少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效能,减少发文、会议等推动工作的形式,杜绝“行政化”倾向,实施项目化工作模式。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改革方案要求设置我校各级学生会人员,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一般为40人左右,校级学生会组织设立主席团,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探索实行轮值制度,聘任秘书长1名,由团委专职干部兼任;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学生会组织各职能部门副职原则上不超过2名,学生会的骨干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联系服务学生总人数的1%。

(五)健全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

8.学生会成立生活与权益部,在校团委指导下,负责开展维护广大同学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建立日常调研机制,通过举办“走进后勤”活动、各类专题座谈会、每年的学生代表大会征集学生提案等方式,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党政部门,切实推动问题解决,搭建学校与广大同学之间有效沟通联系的桥梁。

(六)创新工作机制

9.注重“网上学生会”建设,完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团委主页中“学生会”板块,确保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事务公开;依托“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团委”公众号,积极发声,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弘扬正能量。

10.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常设机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评价机制,加强直接联系服务同学的力度,增强工作互动性,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和评议。

(七)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

11.健全学生干部选拔程序和标准,严把入口关,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共产党员或者共青团员,应当是政治合格、学业优良、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靠前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12.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清单,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维度设置学生会组织骨干评价考核指标。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每学年要向学生代表和一定比例非校级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述职,接受学生代表和广大同学的评价。

13.建立学生干部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相应规定和程序,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14.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依托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健全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学生骨干的领导力和履职能力;关心支持学生干部的成长发展,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其开展学生工作的表现可作为推荐实习、就业和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八)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会

15.深化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育,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督促学生干部严格自律,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将作风建设列入学生干部选拔、考核、使用等相关工作的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学校共青团组织专项研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形成具体意见后发文执行。各级学生会组织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团组织指导下,细化改革举措,认真落实改革方案,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稳步有序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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