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6.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8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具体贷款受理时间以各地公布时间为准,可咨询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自2026年起,在国家开发银行首次贷款学生可自主选择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或远程办理,实现“共同借款人线上办、借款学生现场签”,进一步简化办贷流程,减轻家长办理负担。办理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提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4.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5.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中旬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线上操作。
1.线上办理: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后,进行线上申请。
2.现场办理: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中旬前录入电子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