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高校信息,促进高校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范,学校编制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信息分类。学校信息分为: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信息、交流与合作信息、应急管理信息、信息公开指南、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共10大类。
(二)公开范围。本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附件1。
(三)公开形式。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主要通过学校网站、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及信息拥有单位网站,校报、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文件、简报、年鉴、会议纪要,新闻发布会和其他相关会议,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开。
(四)查询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sdada.edu.cn/)或者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sdada.edu.cn/),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即可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
学校师生员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科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一)受理机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的受理机构为学院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办公时间:学校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办公楼 室5楼5047室;
电话:0531-89626621;传真:0531-89626621;邮箱:xxgk@sdada.edu.cn;邮编:250030。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可以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下载,也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需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需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广大师生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收到申请表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需补充或更正后才能提交。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学校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学校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学校按照省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三、监督方式
广大师生员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