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细则
(鲁工美党办字〔2021〕3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提升广大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主动适应新时代对教师队伍的新要求,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2.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发挥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主体作用。
坚持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律,注重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不断激发教师内生动力。
坚持聚焦重点。围绕重点内容,针对突出问题,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压实各部门单位直接领导责任,引导学校、家庭、社会协同配合,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坚持继承创新。传承中华优秀师道传统,全面总结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师德师风建设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天工开物 匠心独运”校训精神和“科学精神 人文素养 艺术创新 实践能力”的办学传统,结合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加强创新,推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3.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我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标准来引导我校教师成长发展,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让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努力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及学校改革和发展贡献力量。
二、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4. 坚持思想铸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宣传教育的政治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教师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发挥好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作用,结合上级部门及学校开展的干部专题教育、教师在职培训、新教师岗前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教师更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清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各党总支)
5. 坚持价值导向,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艺术创新文化,充分发挥文化涵养功能,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教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鼓励教师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深入社会,深入基层,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厚植教育情怀,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高层次人才、海外归国教师、青年教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并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进一步凝聚师生员工思想共识,使之成为共同价值追求。(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人事处、各党总支)
6.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实施基层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行动,打造一批示范性、带动性强的党支部建设样板,全面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战斗力。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好“三会一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党员教师与非党员教师结对联系等,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涉及教师利益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应征求教师党支部意见。(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
三、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7.突出师德师风教育的重要地位。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发展的全过程。在教师的入职教育、岗前培训、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培训、课堂教育教学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和养成,在育人实践中锤炼高尚道德情操。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价值理念。鼓励广大教师通过自主学习和自我师德修养,成为自觉践行高尚师德的模范者。(教务处、人事处、党委宣传部、各部门单位)
8.提升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师德素养。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引导广大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把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增强育人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避免重教书轻育人倾向。(教务处、学生工作部)
9.持续开展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深入挖掘优秀教师典型,持续做好“三全育人”先进个人和集体、师德标兵、教学能手等评选活动,举行30年教龄教师荣休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师德师风先进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会、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
10.强化教师的法治和纪律教育。组织教职工进一步系统学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学校制订的学术规范、教学规范等文件中有关师德要求的内容。突出课堂育德,引导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突出规则立德,强化规范执教。加强教学检查,强化督导工作,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建设。落实教师在学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完善教师权益保障。(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工会、各部门单位)
11、加强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教育。健全教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制度,组织开展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教育学习,引导教师在科研活动中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遵循学术准则,恪守科研诚信,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对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坚决给予处分。(科研处、教务处、各部门单位)
四、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
12. 严格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完善教师招聘和引进制度,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加强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人事处)
13.严格落实师德考核评价工作。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明确教师师德师风禁行行为。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实行教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师德师风前置。坚持多主体多元评价,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学年考核中要注重对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在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制。(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工会、教务处、科研处、各部门单位)
14.严格师德师风监督工作。着眼于抓早抓小,前移师德监测关口。进一步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师风舆情快速反应制度,构建学校、学院、部门、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加强对师德师风监督检查,针对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师德师风问题多发的部门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各部门单位)
15.严格师德失范行为惩处。强化师德考核,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各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教师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管理责任。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邮箱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对师德师风问题的投诉。举报邮箱为:sgyxfb@sdada.edu.cn;投诉举报电话为:0531-89626622。(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各部门单位)
五、着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
16.提升教师地位和工作热情。健全教师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制定的机制。继续落实校领导联系服务专家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教师代表意见。教师节、建党节等重要节庆日活动,邀请优秀教师代表参加。做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教书育人楷模、辅导员年度人物、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各类优秀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健全多元化的教师荣誉表彰体系。完善表彰奖励及管理办法,依法依规确定荣誉获得者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对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的教师的后续服务给予大力支持。(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会、学生工作部、人事处)
17.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推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对无过错但客观上发生学生意外伤害的,教师依法不承担责任。教师尊严不可侵害,对发生学生、家长及其亲属等因为教师履职行为而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肢体侵害,或者通过网络对教师进行诽谤、恶意炒作等行为,学校应为教师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等方面支持。(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工会、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
18.厚植校园师道师德文化。加强对学生的尊师教育,将尊师重教观念渗透进学生的价值体系。将每年9月份设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月”,集中组织开展师德典型表彰、先进事迹宣传、走访慰问、为教师亮灯等主题活动。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举办教师节表彰仪式,举办老教师荣休仪式,表彰从教三十年教师,增强青年教师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加强对老教师的人文关怀,促进优良传统和高尚师德的薪火相传。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引导家长尊重学校教育安排,尊敬教师创造发挥,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学习教育。(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会、人事处、学生工作部)
19.保障教师职业能力发展权利。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鼓励教师开展学历学位教育、岗位进修、企事业单位社会(工程)实践、出国(境)研修、短期培训等多类型的进修,加强教师队伍发展培训,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教务处、人事处)
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20.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建立和完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单位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及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师德师风建设合力。
21.充分发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职能,做好组织保障。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统一部署指导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对教师在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评价,受理针对师德师风方面的举报投诉,并根据情况责令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立案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等。学校党委统筹领导,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保障师德师风建设顺利推进。
22.构建工作体系,推动责任落实。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实施。各党总支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教学单位由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等组成,负责所在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日常工作,落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事项。